项目名称 |
响水宏铭轴承座有限公司轴承座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苏响水经济开发区开源工业园(响水县联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内) |
建设单位 |
响水宏铭轴承座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南京中咨华环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总投资300万元,租用响水县联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已建成的厂房,购置YPX611D数控镗铣床2台、ZD-3016数控龙门铣床1台、ZD-2512数控龙门铣床1台、Z3040立式钻攻两用铣床1台、ZS4116B台式钻攻两用铣床2台、Z516B台式钻床1台、Z520B台式钻床1台、Z3050-16摇臂钻床3台、CW6263普通车床1台、CW6250普通车床2台、CW6140普通车床2台、CW6136普通车床1台、CW6250数控车床2台、砂轮机2台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加工轴承座3000吨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 及预防或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为建设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为精加工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和去毛刺工序产生金属粉尘,去毛刺工序产生金属粉尘配套集气系统+布袋除尘器,设置15m高排气筒排放;未捕集去毛刺金属粉尘和精加工工序金属粉尘通过车间排风系统排入外环境。排放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建设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可以达到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建设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镗铣床、铣床、钻床、车床等,拟采取选设备选型、平面布局、减振等措施控制,可以实现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规定的要求。 建设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精加工和去毛刺产生的轴承座毛坯下脚料、废气处理收集的粉尘、废润滑油桶、含油废抹布、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其中,废润滑油桶、含油废抹布为危险废物。轴承座毛坯下脚料、废气处理收集的粉尘设置一般工业固废库贮存,出售利用;废润滑油桶设置危险废物库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含油废抹布、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设置垃圾桶贮存,交环卫部门处置。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江苏响水经济开发区支持该项目建设 |
听证权利告知 |
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在本公示发布日起5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公众如有相关意见,请于5日内当面或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人:汤晶晶 通讯地址:响水县行政审批局环保窗口 邮政编码:224600 联系电话:0515-86787036 传真:0515-86870078 E - mail:xshbjxmk@163. 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