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大楼公开招租项目(第四次)更正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响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大楼公开招租项目,项目编号:XSX-CQ-202005,现对租金缴纳作出如下修改:
第一章招租公告原文:
2、租赁费分期缴纳:中标人首次缴纳费用包含首年租赁费及承租期间大楼履约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整,第2、3、4、5年度的费用,按年度缴纳。
3、费用缴纳时间:首次缴纳时间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签订及费用缴纳;第2、3、4、5年度缴纳时间应在对应年度合同签订日前十天完成缴纳。
修改为:
2、租赁费分期缴纳:中标人首次缴纳费用包含首年租赁费及承租期间大楼履约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整。
3、费用缴纳时间:首次缴纳时间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签订及费用缴纳;第二年度租金缴纳时间应在对应合同签订日前十天完成缴纳。
第三章合同书原文:
1、租赁费分期缴纳:中标人首次缴纳费用包含首年租赁费及承租期间大楼履约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整,第2、3、4、5年度的费用,按年度缴纳。
2、费用缴纳时间:首次缴纳时间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签订及费用缴纳;第2、3、4、5年度缴纳时间应在对应年度合同签订日前十天完成缴纳。
修改为:
1、租赁费分期缴纳:中标人首次缴纳费用包含首年租赁费及承租期间大楼履约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整。
2、费用缴纳时间:首次缴纳时间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签订及费用缴纳;第二年度租金缴纳时间应在对应合同签订日前十天完成缴纳。
响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