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人民影剧院改造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更新日期:2020年11月10日 浏览次数:681 [字体: ]

响水县人民影剧院改造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SX-GC-202015007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响水县人民影剧院改造EPC总承包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响水城市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响水县人民影剧院改造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建设地点:响水县城灌河中路

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800㎡,室外广场铺装约1400㎡。

1.4总造价:约399.5万元;

1.5工期要求:确保2021年1月30日交付使用;

1.6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 物资采购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施、材料设备等)产品质量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1.7招标范围:室内、外原装修拆除、室内重新装修改造复原,原建筑物加固,外立面复原、布展、室外广场铺装(含排水系统等、建筑亮化工程)、室内配套专业(包含消防,通风,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等)、电动拉幕(含幕布)、电影升降幕布、舞台灯光、音响及桁架、座椅、展板、文字、标牌、标识、建筑幕墙门窗新做等工程。

注:招标人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类)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工程施工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若不能同时具备第1条中资质要求的,可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能超过二家。且符合下列要求:

①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工程管理和施工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③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人:工程建设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2)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4.其他要求:

4.1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2 投标人的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下列工程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7年11月1日(含)以来,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300万元及以上装饰布展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要求:①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②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③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上载明的金额为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未载明的,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

说明:

(1)工程总承包业绩项目签订的分包设计合同或施工合同不予认可;

(2)如业绩合同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本工程只认可排名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3)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的单位名称不是投标人的,不予认可。

4.3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3.1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4.3.2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3.3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内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工程,应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中人员信息是否处于锁定状态进行判断,处于锁定状态时,以有在建工程认定(含因变更原因锁定的)。

4.3.4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不得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4.4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5投标申请人的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如有)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2020年5月-2020年10月或2020年6月-2020年11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可为同一人)。

4.6本工程除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管理机构至少配备(但不限于)施工经理、设计经理、质量经理、安全经理等职能经理和进度、质量、安全控制工程师,具体由投标人自行配置。投标时,仅需提供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招标人需求及相关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4.7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4.8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三、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须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柒万元整。

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5%收取,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银行汇款或银行保函缴纳。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四、工程付款:

1、设计阶段进度款:

合同签定后,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价的30%;施工图设计完成并经发包人确认后,支付到设计费总价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发包人确认后一次性结清余款;

2、施工阶段进度款:

2.1完成50%工程量时支付完成工程量价款的30%;

2.2所有工程综合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合同价的60%;

2.3出具政府审计报告后三个月内付至审计总价的97%;

2.4剩余审定价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注:以上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五、计划开标时间及地点:

计划开标时间:2020 年12月  1  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响水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第2开标室(灌江东路与东海路交界处)。

六、评标办法: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的领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到响水政府网(网址: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如无法下载的,可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联系。

2、本工程招标过程中不设投标报名环节,与招标相关的答疑等所有资料无法以书面方式通知各潜在投标人,均在网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适时登录响水政府网(网址: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招标答疑”栏目查阅,否则责任自负。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只有在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不接受其投标文件。开标前招标代理单位在开标现场负责收取上述费用。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gshui.gov.cn/)上共同发布。

九、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1、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有效减少人员聚集,现对本项目进场交易程序作相关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1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须出示支付宝中“苏康码-盐城市”(可在开标前提前注册登记),苏康码显示绿色方可进入开标厅。

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其他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禁止进入交易场所参与招投标活动。

1.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无需至财务科领取保证金收据,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原路退还,无需投标人现场办理相关手续。

2、投标人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须书面通知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响水县政府投资的各类工程招投标活动,两次不参加的列入黑名单,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响水城市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宏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建军东路84号501室

邮 编:                                  邮 编:224002

联 系 人:杨玲                            联 系 人:韦工

电 话:139 1259 5467                      电 话:134 0178 5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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