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及时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的通知

更新日期:2019年7月5日 浏览次数:1273 [字体: ]

关于及时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目前,有部分投标人没有及时前来我中心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开发布,请相关投标人尽快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一、投标人需持以下资料办理保证金领退手续:

1)提供我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往来结算票据;如无法提供原结算票据,请单位财务开具退还收据(加盖单位财务章),收据抬头为“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2)经办人身份证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单位名称有变更的,需提供工商变更信息(全部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3)单位全称、对公银行账号及开户银行信息,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保证金的退还方式为:网银。

三、现场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18:00(节假日除外)。

四、办理地点: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财务科(响水县城金海路177号)。

五、咨询电话:0515-86782018

附件:逾期尚未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的项目单位情况表(统计期截至2019年6月30日)

                      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2019年7月1日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